焦作優路教育執業助理醫師培訓
發布時間:2020-03-29 19:17:16
什么是醫師定期考核制度?
根據《執業醫師法》、《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等授權,《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規定醫師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考核周期,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以業務水平測評、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評定來考核醫師在考核周期內的執業情況,并將考核結果納入醫師執業注冊管理中。
醫師為什么要參加定期考核?
理由1:履行醫師法定義務的需要
1999年實施的《醫師法》第三十一條就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機構或者組織應當按照醫師執業標準,對醫師的業務水平、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狀況進行定期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醫師,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暫停職業活動三至六個月,并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由考核機構再次進行考核。醫師定期考核與資格準入、執業注冊作為醫師管理的三項長效機制,共同構成醫師執業管理的核心體系。
理由2:對醫師執業后事中事后監管和行業自律的需要
醫師定期考核從保持和提高醫師應有的職業道德和執業能力出發,既是對醫師過去兩年執業行為的回顧性評價與考核,也是對醫師下階段執業資格延續的認證,是加強對醫師執業后事中事后監管、加強醫師隊伍自身建設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行業自律的重要基礎。
理由3: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需要
由于醫療技術的局限性和疾病的不確定性,需要通過醫師定期考核這項管理制度來督促醫師不斷學習和知識更新,努力保持和提升執業水平、執業能力和執業素質,從而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服務。
理由4:與國際接軌
目前,歐美發達國家,以及我國的臺灣、香港地區都已建立健全完善的準入后“執照審核”和專科“再認證”制度;在我國對部分行業技術人員也已普遍開展了執照年檢管理,比如駕駛員、律師、教師等,醫療行業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理應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定期考核制度。